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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范彩云

    1999年7月20日邪恶之徒造谣、迫害法轮功,因此,我去北京上访,去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邪恶之徒把我押回后,非法将我送派出所拘留。在家属的哭闹、邪恶之徒的强迫下,我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回家后,我看到师父在《精进要旨(二):大法坚不可摧》中说:“因此一些学员在被迫害的痛苦中承受不住,干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也绝对不能干的事。这是对大法的侮辱。” 之后,我感到自己做得不对,不应该向邪恶之徒们保证什么。所以现在我声明以前我所写、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今后我要讲清真相,证实大法,发正念,救度众生,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6/33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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