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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桂春 我在2001年12月29日晚,因发真相资料被抓,在派出所我坚定地、义正词严地洪扬大法,讲清真相。最后邪恶没办法,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让我家人写了所谓的“保证”,回家后我才知道。我认为这对不起伟大的师尊。我严正声明:我家人所说所写的我一概不承认,一律作废。同时我要做好当前的三件大事:多看书、学好法、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坚定发正念除恶。以实际行动报答伟大师尊的慈悲苦度。另外,因户口本名字曹桂香,以前无论我本人或家人用曹桂香名字所写所签的字,我也声明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7/338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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