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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曾昭秦 在监狱生活中受尽折磨痛苦,我曾被非法关押了两次,第一次68天,第二次74天。于2001年12月12日,我女儿交了壹千四百五十元钱后我被放回家。两次共被邪恶勒索资金计柒千多元。第二次邪恶迫害我的时候,把我家里的大法书拿走了。在恶警多次提审迫害下,我在理智不清、在常人心的驱使下,签了名,还讲了不利于大法的话。所有这些都是我修炼过程中的污点。在此我严正声明:凡是我以前写过的破坏大法的话、或是对大法不利的签名以及“保证书”等等,我宣布统统作废。我现在要静心学法,正念除恶,向世人讲清受迫害的真相。跟上正法洪流,共同提高,共同精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7/338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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