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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珍 我在2002年6月29日,被邪恶的派出所诱骗到市洗脑班,在邪恶的高压下,写了“保证书”,做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也不能做的事。我很痛悔,我现在郑重声明:在洗脑班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我要每天学习大法,发正念,向众生讲清真相,精进不止,真正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应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8/339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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