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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吉林省农安县徐艳杰 在大法遭到迫害后,迫于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我违心地签过字、说过不炼、并且还烧毁师父的法象,我心里一直痛悔万分,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曾经签过的字和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在正法和讲清真象中加倍弥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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