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龙志君
今年6月上旬,派出所到我家来取我的手印及笔迹,我因为有怕心,就配合了他们。我现在严正声明“手印”及“笔迹”作废!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34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