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忠莲
我在被非法拘留期间,所有家属曾替我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悔过书”、签字等现声明作废。我将更加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34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