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树印
在教养院的压力下所写的“悔过、保证”以及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坚定地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34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