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魏莉琨 2000年12月24日晚8时许,公安将我从家中骗至派出所后,非法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被带上手铐、脚镣,关入无窗、无水、无厕的禁闭室!除满地的垃圾和半桶粪便外空无一物。期间被强行灌注咸面浆数次、发烧41摄氏度并高烧数天。在家人的奔走之下,2001年1月4日被送进医院。当时,由于根本上对邪恶迫害认识不足,在法理上没有真正清醒的认识,被迫之下,人心一念之差,在“释放”文件上签了字!以后对这个问题虽有一些认识,但并未真正从根本上否定。 现在,我清醒认识到这些问题,严正声明:2001年元月“释放”文件上的签字,及1999年12月因进京上访被关入看守所做的笔录的签字,“释放”时有关手续的签字及2000年4~5月在强制洗脑班被强行搜走本人物品手续上的签字,所有在被迫害中的签字都是在被逼、被骗情况下的严重错误行为,完全不是本人意愿。签字无效!同时,家人在此过程中的签字作废!全盘否定邪恶的一切迫害安排!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3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