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明桂
由于我学法不深,99年8月份在压力面前违心地写了保证,现在声明保证书作废。从今以后在正法的进程中加倍弥补,紧跟正法进程,并要求还李老师清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7/9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