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丽霞
在邪恶对我无理的迫害中,我签了对大法不利的字,特此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4/34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