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淑芬
由于自己正念不强,向邪恶写了“保证”,真是对不起师尊。我声明自己所写的这一切全部作废。做到金刚不破,紧跟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辜负伟大师尊对我们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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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7/34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