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淑兰
我在劳教所期间,在强化洗脑残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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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7/34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