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淑芬、刘桂香、刘彦如
在邪恶的高压下我们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8/34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