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艳
由于邪恶迫害,我在“保证书”上被迫签字,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特此声明作废。今后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9/34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