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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杜维华 我因于2000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抓。在天安门公安分局,警察用铁棍打我,强迫我们放弃修炼。第二天,我被送回当地关押。由于怕心,在压力下没能做到坚定大法,写了有违大法的文字,这是我修炼中最大的耻辱。在此严正声明所说所写违背大法的文字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0/345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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