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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玉华、李庚荣 我因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抓后被非法判二年教养。在教养院期间,违心地、不情愿地被迫写了“保证书”,这不是我发自内心的。现在我严正声明,在受迫害期间所写的“悔过书及材料”一律作废。在以后的修炼中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0/345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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