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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国臻 由于我以前学法不深,有怕心存在,在2000年7月份被派出所非法看管期间,在强制条件下所说的及所写的所谓“保证书”,在此特别声明作废。紧跟正法进程,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做的一切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4/347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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