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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贾清敏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很多执著心去的不够,在散发资料时正念不足,所以在公安局门口非法被抓,把我送到看守所。这期间,丈夫在公安填的表上签了字,我从看守所出来那一天,丈夫又在表上签字,又强迫我按了指印,回想起来我非常痛心,这种做法实际给大法抹了黑。为了挽回对大法造成的损失,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行为统统作废。今后要坚定正念,加倍弥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2/353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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