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素秦 1999年11月份,乡派出所,把我叫到大队,强行压制问还去不去北京?当时由于怕心,放不下家中的活,就按下了手印。现在声明,过去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跟上正法进程,学法、修心,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4/3547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