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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林月秋

    99年10月因兴城市政法委书记找我谈话,我只说了一句“用生命捍卫大法”就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所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在邪恶环境的逼迫下,神智不清时我违心地写下了保证书、揭批材料等。特此郑重声明:我所做、所说、所写一切不利大法的东西作废。在师尊洪大慈悲的感召下,我已清醒,决心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并融入正法洪流之中,不辜负师父慈悲等待。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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