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立炎
在劳教所高压、欺骗、拷打中,我违心地在别人已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名字。深感痛悔。现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