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武汉刘宁
我在易家墩街学习班写的保证书和决裂书一律作废,全部无效。
法轮大法是宇宙正法,我心与大法同在。众弟子上访、讲清真相为的是维护正法,作为师父弟子的我也应该这样去做。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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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2/1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