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美芳 去年春节前夕,公安把我非法抓去强行洗脑。在洗脑班上,我由于一时的邪悟,在“悔过书”上签了字,我现在通过学法、反复思考,非常后悔,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我郑重声明:“悔过书”上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辞全部作废。今后我将坚修大法,努力挽回和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8/35692.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