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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强维秀 我因学法不深,在1999年7月20日时写的“保证”,以及在劳教所的高压迫害中写的“遵守劳教所的所规、队纪”的“保证”等有损于大法形象的言行,声明作废。坚定实修,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努力挽回和弥补自己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8/356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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