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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 在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二日写了那个大法弟子不应写的所谓“保证”。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不应是大法弟子所为的东西全部作废。从此踏踏实实的做一名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0/358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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