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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清洁 我68岁,于98年4月5日得法。修炼后身体改观很大,原来四肢不灵,不到半年时间完全恢复正常;视力要400度的老花眼镜才能看书,现在不要了,而且还能写很小的字。 我对不起师父,我曾经在单位写了“保证”,我当时没有悟到,还以为这只是表面,不是我内心所愿。现在我知道错了,我在助纣为虐。我现申明我所写的“保证”作废。我要珍惜修炼机缘,坚定修炼法轮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0/358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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