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福航
2000年4月份在拘留所,和10月26日去北京上访而后被拘留,在这期间,我写的保证书和被逼所说对大法不利的语言,声明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