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艳凤
本人于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20后由于单位等有关部门施加压力和自己认识不足,于99年8月在保证书上签字,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并且我要坚修法轮大法,用自己的生命来维护宇宙真理。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