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耀辉
我于九九年四月得法修炼至今,由于本人学法不深,邪恶迫害我时,由于自己正念不强,配合了邪恶,现声明所写所说的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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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35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