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丽侠、韩秀荣
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和师父的事,以及在我个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派出所私自写的保证书及不利于大法和师父的话,一律统统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35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