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琳琳
我于1999年7月22日以后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助师正法,做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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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