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瑞玲。
由于学法不深,在压力面前写过事情的经过(1999年9月20日写的)说不炼法轮功了。
我郑重声明,过去所写所说过的一切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2.1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