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金如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悟性不高,在邪恶的诱逼下,签了名,留了指纹,这是配合了邪恶,现严正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要学好法,提高悟性,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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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7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5/36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