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瑞辉、殷玉蕊、殷玉英、高新苓、刘树金
在县公安局、派出所的压力下不情愿地写过不符合大法和修炼人标准的保证书。现声明作废!我要坚定地修炼法轮大法。
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