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艳春
在马三家教养院由于邪恶迫害,在神智不清时所说所行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捍卫大法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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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