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芬、刘桂霞、李桂云、李桂芹
以前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举止,在被迫害中迷惑不清时,所写的保证及家人的签字一律作废。
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入正法洪流中。
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