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勇为
自去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后,我在任何环境下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论书面材料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二00一年四月六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0/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