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媛 我于2000年进京上访,后又做真相材料,被非法抓进拘留所,因自己没在法上认识法,做出了有损于大法的事,给大法带来了损失。现声明以前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坚定修炼,走好以后的正法修炼之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2/36909.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