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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桂芳 我于9月12日被叫去老年办,当时由儿子代笔写了“保证书”。由于自己心里有执著、有怕心,没有阻止儿子的行为。我深深地为自己的行为而痛悔万分。我是真心地热爱大法,但又做出了对不起大法的事。以后,我决不允许自己再有这种现象出现,坚修大法,再不做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373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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