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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世贤 我到北京上访,在看守所非法关押17天,儿女们代签了“三保书”;在公社洗脑班非法关30多天,本人签了“三保书”;在其它地方关一个多月,签了“三保书”和在镇上写了“保证书”,这些都是邪恶强迫我干,一律通通作废。我要随师正法,做好大法中的一个粒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373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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