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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洪波 今年5月份,恶警到我家翻书,强行把我带到拘留所。由于自己的常人心放不下,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今后我一定跟上正法进程,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5/375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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