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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翠琴 今年8月份街道办事处让我写“保证书”,我因此离家出走。在我不在家的情况下,家人代我写了“保证书”,我觉得这样也是不对的。特此声明:家人所写的那一切全部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地维护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7/37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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