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任志杰 我在99年“7.20”以后,去北京天安门正法,在广场打坐后被当地公安抓回迫害。由于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在高压迫害下理智不清时,写了“保证”,还说了一些类似的话。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高压迫害下理智不清时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现在我重新回到正法修炼当中,以后要抓紧学法,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以前的一切过失,勇猛精进,早日迎来法正人间的时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6/3758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