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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赵军、刘俊、张玉梅 自从99年7月20日以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以及自己、亲属和领导替写的有关“保证书”、“悔过书”、“解脱表”等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紧跟正法进程,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9/382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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