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其贞 街道编写的、强制我写的、及派出所给我“立案”所写的强迫我在上签名的“资料”及说的“不炼啦”的话声明作废。坚决紧跟师尊走好正法之路,做一名名符其实的大法粒子,坚修到底。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0/3834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