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时传芳
我叫时传芳,由于执著心太重,在合肥蜀山女子监狱里,违心的写了绝裂书。
在此本人郑重声明,以前所有写过的对大法不利的东西一律作废。我发誓:“坚修大法心不动,在邪恶面前永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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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月9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0/7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