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吕翠花 我于97年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大法不但使我得到了健康的身体,而且净化了我的心灵。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道理。但由于我学法不深,对大法不够坚定,以至在被非法拘留期间写了保证。现在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感到非常的惭愧,对不起救我、度我的师父,对不起大法。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邪恶逼迫我写的“保证”作废。从今后我要认真看书学法,跟上正法进程,以加倍的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事情,迎接法正乾坤的到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2/3844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