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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云霞

    我是1999年4月得法的,1999年8月以后,我们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居委会主任要我写保证书,并说:“以后什么事都找不到我头上。”我当时想,这只是一种形式,我自己回家学法炼功是一样的。我现在才悟到,那是旧势力在迫害大法弟子,我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作废。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更好地学好法,讲清真相,发正念,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3/38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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