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瑞华 在迫害下我说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所有“书面材料”全部作废。从此,在正法修炼中,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紧随师尊,尽心尽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5/3857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